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人民法院警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人民法院警械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GJXM2020-XF-CS003
三、采购人名称:凤县人民法院
地址:宝鸡市凤县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30917776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新烽火荣上居3单元1103室
电话:0917-3519686
联系人:韩琳琳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凤县人民法院警械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测温安检仪、警用八件套、手铐、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
项目用途:警用安保设备采购
采购预算:2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06-08 08:30:00至2020-06-12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新烽火荣上居3单元1103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0:00整
2、磋商时间:2020年6月19日10:00整
3、磋商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新烽火荣上居3单元1103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519686
2、开户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科技支行
4、账 号:806020101421008346
十、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